广东省制造信息化分会   第五届广东省制造业信息化论坛信息引领时代 | 创新成就未来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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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  分会领导

·广东机械工程学会制造信息化分会理事会理事名单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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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  分会成果

·第四届广东省制造业信息化论坛
·第三届广东省制造业信息化论坛
·第二届广东省制造业信息化论坛
·第一届广东省制造业信息化论坛
·专题信息化技术讲座、会议
·技术培训和专题调研

 
 
   分会职能-分会条例

    5.负责学会换届的具体组织工作,包括理事会、理事的改选、增选等;
    6.管理学会的资金及固定资产,努力创收为学会增加实力;
    7.了解政府的产业政策,掌握生产与使用信息化产品的基本状况及所需要的服务内容,为理事会做出重大决策提供依据。
    五、会员
    本会实行单位会员和个人会员制,凡符合会员条件并承认本会工作条例者,均可通过规定的申请和审批手续成为会员。
    1.会员的条件:热心制造业信息化事业,对信息化及相关技术感兴趣,愿意参加本会组织各种活动的科研教育工作者、工程技术人员、政府公务员、企事业单位管理人员以及产品经销人员等,单位会员应是相关企业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;
    2.会员的入会,由本人提出申请、本会会员介绍、本人所在单位推荐、或由本会理事推荐,填写会员登记表,经本会批准即可成为本会的会员。参加本分会的会员自动成为省机械工程学会会员,会员由省机械工程学会颁发会员证书;
    3.会员的权利和义务:
    ①遵守省机械工程学会章程和分会工作条例;
    ②优先参加本会组织的各种活动;
    ③执行本会决议,完成本会所委托的工作;
    ④优惠取得本会的部分文字或电子出版物;
    ⑤介绍对本会感兴趣的人士入会,宣传本会所组织的各种活动;
    ⑥按时交纳省机械工程学会会费;
    ⑦入会自愿,退会自由。
    4.会员退会应书面通知本学会,会员如果一年不交纳会费或不参加本学会活动的,视为自动退会,企业会员应交回单位会员证书;
    5.会员如有严重违反省机械工程学会章程或本学会工作条例的行为,可由理事会表决通过,予以除名。
    六、经费与财务管理
    1.本会经费来源:
    ①活动会务费收入;
    ②国内外单位、个人资助或捐赠;
    ③政府资助;
    ④在业务范围内开展活动或服务的收入;
    ⑤其他合法收入。
    2.本会经费必须用于本工作条例规定的业务范围和事业的发展。
    3.本会建立财务管理制度,保证会计资料合法、真实、准确、完整。本会换届前必须接受业务主管单位和挂靠单位组织的财务审计。
    七、附则
    1.本工作条例根据广东省机械工程学会章程制定,经理事会表决通过后,正式生效。
    2.本工作条例的解释权属本会理事会。

二○○五年六月三十日

  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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